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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工委员会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该委员会的目标是:有效满足全球市场的需求;保证在全球范围内优先并最大程度地使用其标准和合格评定计划;评定并提高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为共同使用复杂系统创造条件;提高工业化进程的有效性;提高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


机构发展历史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成立于1906年,它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总部最初位于伦敦,1948年搬到了位于日内瓦的现总部处。 1887-1900年召开的6次国际电工会议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电工标准化机构,以解决用电安全和电工产品标准化问题。 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召开的国际电工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建立永久性机构的决议。 1906年6月,13个国家的代表集会伦敦,起草了IEC章程和议事规则,正式成立了国际电工委员会。 1947年作为一个电工部门并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1976年又从ISO中分立出来。


机构宗旨

IEC的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问题的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 为实现这一目的,IEC出版包括国际标准在内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本国的标准化工作中使用这些标准。 近20年来,IEC的工作领域和组织规模均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如今IEC成员已从1960年的35个增加到173个,涵盖全球99%的人口。 当前IEC的工作领域已由单纯研究电气设备、电机的名词术语和功率等问题扩展到电子、电力、微电子及其应用、通讯、视听、机器人、信息技术、新型医疗器械和核仪表等电工技术的各个方面。


机构标准

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 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一百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的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IEC已经有技术委员会(TC)100个;分技术委员会(SC)107个。IEC标准在迅速增加,1963年只有120个标准,截止到2018年12月底,IEC已制定发布了10771个国际标准。

我国1957年加入参加IEC,1988年起改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当前是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 中国是IEC的99%以上的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的P成员。 如今,我国是IEC理事局(CB)、标准化管理局(SMB)、合格评定局(CAB)的常任成员。 我国于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中国成为IEC常任理事国的决议。

当前IEC常任理事国为中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美国。


部分标准/规范(STANDARD)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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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 Time:2023年10月19日 18:08:50